發展項目名稱:港島南岸(「發展項目」)。
發展項目期數名稱:港島南岸第5A期稱為「滶晨」(「發展項目期數」)。
發展項目期數的住宅部分包括第1座(1A及1B)。
區域:香港仔及鴨脷洲。
發展項目期數所位於的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臨時):香葉道11號^。
賣方就發展項目期數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www.deepwaterpavilia.com.hk#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於本廣告/宣傳資料的製作日期,發展項目期數的售樓說明書尚未提供。
^上述門牌號數為臨時門牌號數,有待該發展項目期數落成時確認。
#由賣方為施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2部而就發展項目期數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
賣方: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作為「擁有人」)、健昕有限公司|作為「如此聘用的人」)(備註:「擁有人」指發展項目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法律上的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擁有人聘用以統籌和監管發展項目期數的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的過程的人士。)。賣方的控權公司: 擁有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控權公司:不適用;如此聘用的人(健昕有限公司)的控權公司:King Empire International Limited。發展項目期數的認可人士: 黃智健先生。發展項目期數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 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發展項目期數的承建商: 其士(建築)有限公司。就發展項目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 的近律師行、何耀棣律師事務所、高李葉律師行、司力達律師樓、何韋律師行及姚黎李律師行。已為發展項目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己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集友銀行有限公司、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已為發展項目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 精景發展有限公司、Max Reward Developments Limited、Porthead Holdings Limited、希耀有限公司。本廣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擁有人的同意下發布。盡賣方所知的發展項月期數的預計關鍵日期為2026年11月30日。(「關鍵日期」指根據批地文件的條件就發展項目期數而獲符合的日期。預計關鍵日期是受到買賣合約所允許的任何延期所規限的。)。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或發展項目期數的資料。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